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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是剑仙》第四百一十三章 挺身而出唐广君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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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清明时节。

来自大商王朝的工匠大部分都已经离去了,山巅别苑已经竣工,小镇重建,前街、后街,以及一座座石桥重现眼前,甚至在秦先生书肆的旧址上新建了一座书院,只是书院中空无一人,整个小镇都显得特别的空,没有真正人间的烟火气。

清晨,林昭从杂货商那里买了一些元宝蜡烛,几只烧鸡,还有一些贡品,全部打成捆拎在手中,他先是去一趟楚怀昔的坟茔,烧了一些纸钱、放下一些供品之后再穿过小镇,抵达小镇的东侧后山,其实他如今的是玩家的身份,原本可以不做这些事。

但是……

在林昭七岁的时候,爸爸妈妈就在一场火灾中去世了,他亲历了那场灾难之后也受了很重的伤,之后就陷入了百年的沉睡之中,醒来后损失的记忆极多,事实上,林昭对爸爸妈妈的记忆只剩下一些很模糊的片段了,但他承载了雪域天池少年林昭的儿时记忆,对爹爹和娘亲的记忆十分清晰,所以……林昭只能将游戏里的爹爹和娘亲当成自己的亲人,当成是爸爸妈妈在用另一种身份,在另一个世界守护着自己。

后山,小雨淅淅沥沥。

林昭先是打理了一下爹爹和娘亲的坟茔,把杂草都给拔掉了拔掉了,添上一些新土,这才在墓碑前放下一些贡品,然后看了一眼,在两座坟茔的不远处,有一座新的坟茔,上面立着石碑,石碑上以剑气刻了一行“林昭之墓”,那是自己的衣冠冢,墓前还有一个已经长满铜锈的青铜香炉,应该是小酒儿给自己垒的坟茔。

林昭不禁失笑,没有多管,只是给爹爹和娘亲烧纸焚香,敬献供品。

“爹爹。”

林昭跪在墓前,目光柔和,笑道:“我又回来,只是这次……身份略微有点不同,但是没关系,林昭还是那个林昭,爹爹杀妖,我也会杀妖,爹爹守着人族的边界,我也一样会这么做……”

他看向娘亲的墓碑,顿时眼圈一红,喃喃道:“娘亲,虽然我不确定,但我知道……你真的可能就是她,我真的好想你。”

他握着拳,看着墓碑上“慕容沁”三字,轻声道:“娘亲,妈妈……”

细雨中,他已经不再是那少年,但他抬头看着墓碑时,依然泪水决堤。

……

远处。

杦栀、楚雨并肩站着,只是远远的看着林昭祭拜父母,两人的境界都高,听得也都很远,杦栀低下头的时候,两颗泪水掉落在脚下岩石上,楚雨则眼圈通红,咬着红唇,其实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林昭一定要执意回雪域天池,以他的能力,在大商王朝从军,用不了多久就会脱颖而出,甚至会重新成为那位“林帅”的,但她现在明白了,林昭之所以执着于雪域天池,是因为他的根在这里,一切的牵挂埋在了泥土之下。ъìQυGΕtV.℃ǒΜ

另一个方向,木笡看着林昭的背影,轻轻抱拳俯首。

陈犇咬了咬牙,他从未想过那位三军统帅、林昭哥哥会这么脆弱的跪在爹娘的坟前流泪,于是,他跟着师父一起抱拳俯首。

不远处,桐予提着一柄长剑,远远看着林昭,她眼圈微红,林昭伤心了,她也觉得有点伤心,但更多的伤心处在于,爹娘连坟茔都没有,东梧国的叛贼,尸身埋在何处都一无所知,所以,桐予只想更加勤奋的练剑,将来变得更强,这样她才能做得更多。

一片杏林中,冬藏一袭粉色长裙,远远看着林昭,心疼得要死,公子的娘亲,活着的时候一定对他很好很好吧,超过世上的一切好。

……

山下。

三道身影忽地从天而降,正是乌礼、赵隋广、赵广义三人,两位十二境,一位十一境,乌礼藏在袖中的手掌缓缓运转灵气,顿时一座“空山”法器被发动,一缕无形禁制结界瞬间将雪域天池附近的数百里都笼罩在其中,此处已然与天地隔绝。

旋即,三人缓缓登山,一副志在必得的模样。

乌礼不再掩饰自己的身份,袍袖一挥,顿时大袖翩翩,浑身掩藏不住的妖气弥漫开来,十二境巅峰修士,而且拥有妖族的强悍肉身,确实有这个底气了,甚至就连人族弱一线的十三境,乌礼都根本不放在眼里,如果不是为了完成师君纲交代的事情,他在清凉宗的时候早就忍不住去踹赵景煜的洞府了。

赵隋广一脸凝重,手掌轻轻一挥,本命法器,那一尊青色宝鼎就已经在身周若隐若现了。

赵广义则身负长剑,十一境剑修,在三人之中最弱,但相对于雪域天池而言,他赵广义都能压制住雪域天池境界最高的天元境木笡了!

山腰处。

苏山君从淅淅沥沥的小雨中走了出来,看向前方的三人,不禁皱了皱眉,道:“大道向天,三位的大道明明在天上,为何往地下走啊?”

“啧啧……”

乌礼淡淡一笑:“苏山君话真多,想拦着的话就尽管动手,没关系的,反正这次是要大开杀戒了,多杀一位苏山君也没问题。”

“好大的口气啊!”

苏山君冷笑一声:“不知道的,还以为乌礼大人是深海中的巨鲸呢,谁会想到大人的本相只不过是一条小乌鳢啊!”

“你!”

乌礼忿忿的瞪了他一眼,但没有发作,而且乌礼也压根不想动手去杀苏山君,一来没必要,二来杀了影响的东西太多,首先,妖祖就不准妖族任何人杀苏山君,怎么打都没关系,但绝对不能杀,其次,苏山君的身份不同,他虽然现在只是一个中五境神祇,但他巅峰时期强啊,十四境山神,这要是杀了,沾染的因果恐怕要缠绕终身了。

所以啊,苏山君这人,不吓人,就是恶心人。

“赵隋广!”

苏山君坐在山君祠的房顶上,用扇子搭了一个凉棚瞅着赵隋广,笑道:“你爹赵景煜臭不要脸的这么多年也不飞升,是吃多少都吃不饱吗?听说你最心爱的女弟子被你爹给纳妾了啊?啧啧,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,打不过你爹你就跟妖族勾结,想活活气死你爹?”

“厉害啊,不愧是人族北境皮最厚的十二境,我看好你,你赵隋广就这么不要脸下去,迟早能把你那个不要脸的爹给熬死!”

苏山君眯起眼睛,看向了赵广义,笑道:“赵广义,不要以为你长得丑我就不骂你!你这不知廉耻的卑鄙小人,为了上清凉宗,把你亲娘都给当贡品献祭给老祖赵景煜了,得亏你爹死的早,不然也被你这不孝子给气死!”

“……”

赵隋广、赵广义气得脸庞煞白,但硬生生的忍住没有发作,只是加快步伐上山,不想多看那苏山君哪怕一眼。

“唰!”

一缕身影从天而降,落在苏山君身边,是云师韩不语。

“就这么不管吗?”

韩不语眉头紧锁:“坐看着林昭被两个十二境杀了?”

“不然呢?”

苏山君好整以暇,笑道:“难道你韩老剑仙要挺身而出问剑两大十二境?还真把自己当剑仙了啊老韩?”

韩不语:“……”

……

小镇大门,木屋的一旁。

一位邋遢汉子身负一把长剑,浑身剑意收敛,虽然他是十二境剑修,比乌礼、赵隋广任何一个都强,但真要一挑二的话,太难了,会死的。

他手里捏着一根刚刚长出来不久的蒲公英小花,正在不断的从花上摘下一个个细小的花瓣,口中念念有词的自言自语。

“挺身而出。”

“明哲保身。”

“挺身而出。”

“明哲保身。”

……

他心头十分复杂,想救林昭却又不敢救,怎么救啊,光是一个乌礼也就算了,还有一个擅长龟壳之术的十二境赵隋广呢,自己是什么人啊,是兵家祖庭的十二境剑仙唐广君,为什么被掌门罚到这里看大门,是因为自己为了一己之私逼死了老头子,可自私难道不对吗?难道一个人为自己着想有错?

现在怎么办,挺身而出,慷慨赴死?

那还真不是他唐广君的作风,可要是就这样动都不动,眼睁睁的看着林昭被人族、妖族的两个十二境联手杀了,唐广君心里却又过不去,师弟大人人这么好,就这么被那两王八蛋杀了?眼睁睁的看着?要塞这样的话,老子唐广君还不如直接把两个眼珠子抠出来踩在脚底下算了!

他猛然起身,将尚未摘完花瓣的蒲公英扔在了地上,一脚踩上去将其碾碎。

“去他妈的!”

他一咬牙:“老子不挺身而出,谁还有资格挺身而出?!”

可就在这时,忽地一缕沉重剑意压在了他的肩头上,竟让他无法完全起身,当他看向山下的时候,只见一位绝美女子骑乘白马正在上山,冲着自己抬起手掌向下压了压,示意唐广君没必要动手,有她在了。

“我滴娘……”

唐广君一屁股坐在地上,摸摸鼻子,心中暗道,幸亏来的是乌礼,不是风泉,不然风泉那老小子可能就要交代在这里了,境界一样又如何,人家就是有杀你的本事啊!

……

山下。

那女子一袭红裙外罩着雪白纱袍,容貌绝美,右手握着一柄白玉剑鞘的宝剑,左手握着几根桃枝,桃花正盛开,她轻轻从马背上跃起,纤足轻轻踏在雨丝之中,顿时一缕金色意境出现在她的双眸之中,整个人的气机也跟着瞬间变了。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
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
也许他会收吧。

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
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
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
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
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
“慢着!”

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
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
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
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
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
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
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
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
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
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
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
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
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
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
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
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
“一二三……”

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
“噗!”

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
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
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
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
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
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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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
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
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
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
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
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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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
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
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
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
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
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
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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